喜报!中心副理事长杨婷婷荣获“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”

3月6日,按照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》(鲁政办字〔2015〕251号)有关规定,经组织推荐、资格审查、期满评估、专家评审、公示考察等环节,中心副理事长杨婷婷被评选为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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